你是否曾想像過,在車水馬龍的台北市街道上,一瞬間的疏忽便可能導致交通事故?當意外真的發生時,除了確保自身安全之外,如何妥善處理後續事宜也至關重要。此時,一份...
生活總是充滿變數,即使是最謹慎的駕駛者也難以預料突發狀況。在台北市繁忙的道路上,車禍意外可能隨時發生。當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時,除了確保自身安全之外,妥善處理後...
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-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. 民眾線上申請須知. 請注意! 一、本網站受理後,民眾可選擇「臨櫃」或「網路」領件 1.欲網路領件者限「本人 」使用單一身分認證申請 ,並於接獲本大隊簡訊通知領件後,至本網站資料區下載。 2.欲臨櫃領件者,接獲本大隊簡訊通知領件後,請領件人攜帶身分證件(受委託者需有委託書)逕洽本大隊聯合服務中心 、本局各分局所屬派出所 及交通分隊 領件。 二、如有疑問或欲更改領件方式,請致電本大隊. (電話:02-23752100轉分機1010)。 線上申請. 如有其他
可以在臺北市申請到其他縣市的交通事故資料嗎?. (一)依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」第13條規定,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,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:. 1、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。. 2、於 ...
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,得於下列期間登入本署全球資訊網申請提供相關資料: (1) 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提供現場圖、現場照片。 (2) 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。
可以在臺北市申請到其他縣市的交通事故資料嗎?. (一)依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」第13條規定,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,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:. 1、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。. 2、於 ...
1.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需當場通知警方到場處理,且須為本市所轄案件,方能於本系統申請。 2.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,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資料:
依據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」第13條第1項: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,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:. 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「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」。. 於事故7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、現場照片。. 於事故30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