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天都有數不清的車輛在道路上奔馳,每位駕駛者都肩負著維護自身與他人安全的責任。為了確保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每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,我們需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,...
道路交通安全是每個人的責任,而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的存在正是為了維護這份責任,確保每一位路上的使用者都能安全抵達目的地。雖然它可能以「處罰」作為名稱,但其背...
本條例所定罰鍰之處罰,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,於三十日內得不經裁決,逕依第九十二條第四項之罰鍰基準規定,向指定之處所繳納結案;不服舉發事實者,應於三十日內,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;其不依通知所定期限前往指定處所聽候
車輛所有人、駕駛人、行人或其他使用道路之行為人,違反本規則之規定者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處罰;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規定者,依社會秩序維護法、公路法、市區道路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處罰。
條號查詢. 法規名稱:.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EN. 生效狀態:. ※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,最後生效日期: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. 1.一百十年十二月十五日修正之第 18-1 條第 1~5 項、第 31 條條文,定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一日施行,第 18-1 條第 6 項施行日期 ...
本條例所定罰鍰之處罰,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, 於三十日內得不經裁決,逕依第九十二條第四項之罰鍰基準規定,向指定 之處所繳納結案;不服舉發事實者,應於三十日內,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 ;其不依通知所定期限前往指定處所聽候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修正案 (自108年7月1日實施) 第 73 條. 慢車駕駛人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:. 一、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,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. 側路邊行駛。. 二、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 ...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. 【修正日期】民國113年5月14日 【公布日期】民國113年5月29日 章節索引 〉〉 法規內容 〉〉. 【法規沿革】 1‧. 中華民國五十七年二月五日總統(57)台統(一)義字第668號令制定公布全文77條;並自五十七年五月一日起施行. 2‧. 中華民國五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(58)台統(一)義字第735號令修正公布第14、75條條文;並增訂第76~78條條文原76、77條改為79、80條條文. 3‧.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二十四日總統(64)台統(一)義字第3365號令修正公